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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計畫


本校112學年度優秀學位論文與創作獎遴選作業開跑囉!詳情請參閱以下說明。

一、依本校優秀學位論文與創作獎遴選辦法辦理(附件一)

二、作業期程如下:

  (一)申請截止日:113年8月20日前提出申請(申請表如附件二);請各系所協助轉知112學年度碩、博士畢業生本訊息
 
  (二)系所審查:113年9月10日前完成
 
  (三)各院審查:113年9月30日前完成院評選會議(聘任之校外委員需達總人數(1/3)

  (四)各院推薦名單送研發處:113年10月4日前由院統一繳交推薦名單(推薦名單如附件三)、上開院評選會議紀錄推薦者論文或創作專輯(封面影本即可),以供研發處後續統整簽辦。

三、獲獎人獎金撥款:獲獎者需提供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含鄰里)、郵局存摺或中華民國金融帳號影本(需為本人)、以及論文或創作專輯1本。(封面上方標示「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12學年度優秀學位論文與創作獎」─16級字,標楷體)。

四、本訊息同步公告於研究發展處網站。

*法規修訂提醒:經112學年度第9次行政會議通過,論文與創作獎獎勵名額調整為,各學院碩、博士生至多共三名(博士至多一名),請各承辦人員詳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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