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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旨:國科會113年度「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產學小聯盟)」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校內截止日至112年8月14日中午12:00止,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說明:

(一) 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指學術界研究人員以其過去研發之成果及核心技術 為主軸,對外提供協助與服務為目標之計畫,可由單一或多位研究人員組成, 其項目應涵蓋核心技術之內容、該技術之應用性、未來可能參與共同組成會員形式之聯盟會員及該聯盟運作計畫等。

(二) 聯盟會員由計畫執行機構自行遴選參與,聯盟會員參與計畫之相關權利義務規範,應由計畫執行機構與聯盟會員以書面契約約定,並連同完整進度報告或結案報告一併線上繳交。

(三) 合作計畫申請每一期之執行期間最多為三年,至多補助二期。

(四) 申請案未獲核定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五) 本計畫屬本會「產學案」之數量管制件數,核定補助後, 列入計畫主持人執行計畫件數,共同主持人不列入計算。

(六) 本案相關徵求訊息已公布於本會網站,申請手冊請依下列步驟逕行下載:本會首頁/產學及園區業務處/產學合作/產學小聯盟/113年計畫徵求資料。

(七) 本案聯絡人:方怡渟小姐,(02)2737-7231,Email:ytfang@nst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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