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教育部第67屆學術獎,自即日起受理申請,校內截止日至111年12月9日止,欲申請的教師請於校內截止日前將相關資料備齊,送至研發處,逾期或資料不全恕不予受理。
二、說明:
(一) 依110年10月14日臺教高(五)字第1100133123A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辦理。
(二) 申請領域,分為「人文及藝術」、「社會科學」、「數學及自然科學」、「生物及醫農科學」及「工程及應用科學」等5類科,得從缺。
(三) 申請資料繳交項目,紙本各1式5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詳如下述 (請於12/9校內截止前備齊送至研發處逾期或資料不全恕不予受理):
(四) 為使學校推薦作業更為審慎嚴謹,如候選人為專科以上學校專任教師或學術研究機構之專任人員,應由所屬服務單位進行審核後報送本部,各推薦單位每一類科推薦申請人至多以3人為限。(*如本校逾部定人數,則另陳核簽准推薦)
(五) 推薦人(不得自我推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六) 注意事項:
(七) 本案聯絡人:如有問題請洽本部承辦人周君儀,電話:02-7736-5790。
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