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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計畫


說明:

  • 文化部為尊重多元文化,打造語言友善環境,增進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學習管道及使用機會,落實語言生活化及語言現代化,依據「國家語言發展法」第十四條規定,特訂定「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
     
  • 每年度受理二次,本次為114年度【第2次公告收件】,每一申請者每年至多申請二案,線上申請時間自1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每案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100萬元。
     
  • 詳細的申請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請見「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歡迎各界踴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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