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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計畫


國科會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自即日起至114年11月21日中午12:00止受理申請,逾期恕不予受理,詳細內容請參閱以下說明。


說明:

一、依本會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受延攬人資格:

(一) 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現任或曾任國內外大學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或研究機構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之國內外科技人才,最近三年內曾發表有價值之研究成果者。
  2. 應具博士學位,並於申請截止日前於國內外教學研究機構從事研究工作之國內外科技人才,具計畫執行能力且最近三年內之研究成果優異。

(二) 注意事項:

  1. 受延攬人不含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大陸地區人民旅居國外之人士 。
  2. 依受延攬人第二款資格申請者之本國籍男性受延攬人,須義務兵役服役期滿退伍、退役(替代役)或免役。

三、同一受延攬人在同一補助年度內,以執行一件研究計畫為限。補助期間依研究計畫執行期間,至少為一年,至多為三年。

四、本計畫經費係專款專用,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五、本案聯絡人:

(一) 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本會科教國合處,電話:(02)2737-7561。

(二) 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六、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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