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國科會113年度「科普活動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申請,校內截止日至113年2月28日晚上23:59止,欲申請之教師請於截止日前完成申請送出(系統),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說明:
(一)計畫主題:請於下列各類主題中擇一進行規劃。
(二)執行期限最長以1年為原則。除計畫確有延續性必要,且每年之活動設計或規模等方面有所不同者,方考慮申請多年期計畫。
(三)計畫執行期限須介於113年7月1日至114年8月31日之間,並應依活動規劃所需時間與活動實際辦理時間填入適當執行期限(如「113年8月至113年11月」;請勿因未有明確執行期間而逕以「113年7月至114年8月」填寫)。原則上,執行期限起始月份不得早於活動預計辦理月份之前3個月,執行期限結束月份不得晚於活動預計辦理月份之後1個月,但全國性或國際性之大型活動不在此限。
(四)本計畫僅補助在國內辦理活動所需之業務費(含研究人力費與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不補助研究設備費、出國差旅費或與學術研討會相關之業務雜支。其中,研究人力費以補助兼任助理與臨時人力為主。
(五)申請方式:
(六)本案聯絡人
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來函及徵求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