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主旨
本校推動USR計畫的核心宗旨在於提升教師的教學與研究能量,聚焦藝術領域的社會實踐與永續發展,並強調在地連結、跨領域合作與學生參與。計畫鼓勵教師組成USR共學與實踐社群,透過工作坊、在地參訪、教材研發及場域觀摩等活動,以微小而具體的行動推動改變。
本計畫期待本校教師能夠結合藝術專業與在地資源,透過多方探索與在地連結,提出符合臺藝大USR目標的種子計畫,進一步擴大教師參與,深化USR計畫的影響力。
二、申請計畫範圍
1、計畫執行期程:自核定通過日起至114年8月31日
2、申請類型:依自身探索USR議題的需求,得選擇申請共學型或實踐型。
(1) 共學型:以「學習與交流」為核心,適合希望透過知識分享、討論與探索來深化USR理解的教師。形式可包含工作坊、討論會、教材研發、案例分享等方式,促進跨領域對話,為未來的行動奠定基礎。
(2) 實踐型:以「行動與落地實踐」為主,適合已具初步構想,並希望將USR理念應用於特定場域的教師。需有明確的在地合作對象,透過田野調查、社區參與、藝術創作等方式回應地方需求,累積實踐經驗。
3、計畫目標
4、實踐場域:實踐場域得包含學校鄰近區域(浮洲、板橋等)、大台北地區(北北基桃),若選定前述以外之地區,須於申請表內說明選定緣由。
三、申請資格
1、共學與實踐社群參與成員至少4位(含計畫主持人),由本校專任教師擔任計畫主持人,並邀請校、內外成員共同參與。
2、校內成員須包含校內專、兼任教師至少1名(計畫主持人除外),其餘成員得包含行政人員、專案助理、在校學生等;校外成員至少1名,可邀請潛力場域夥伴、在地工作者、藝術家、他校教師等人參與。
3、每位教師至多僅能參加2組社群。
四、補助金額與經費項目
1、補助金額:每案依據申請類型補助3或5萬元,補助額度得由審查委員視專案規模、工作內容、預期效益、年度預算額度、申請補助件數與審查委員之建議等酌予調整。
2、經費支用項目:凡符合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之相關經常門費用,包含講座鐘點費、諮詢費、交通費、住宿費、工讀費、膳食費、印刷費、雜支費等。經費編列及支用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核銷相關程序由團隊成員協助辦理。
3、支應項目不包含資本門(超過一萬元以上之設備,例如電腦、平板、網頁架設等)。
4、每案聘用工讀生以1位為限,工讀金支領不得超過總補助經費40%。計畫校內成員不得支領講座鐘點費及出席費。
5、於執行期間至少辦理3次活動,各場活動需有過半數計畫成員參與。
五、計畫審查暨成果評核
1、獲補助團隊須配合出席管考會議進行成果分享,並於執行結束繳交成果報告,配合時間屆時實際通知信件為主。
2、成果分享:配合出席USR管考會議,進行成果分享,簡報內容得包含問題意識、計畫目標、參與成員、活動執行情形、達成效益等,得視計畫實際情形彈性調整呈現內容。
3、成果報告:針對實際執行情形進行成果報告撰寫以及紀錄,並於114年9月30日(二)前繳交。
4、計畫審查標準:
5、本處將依據計畫實際執行、成果資料繳交、經費執行、會議出席等情形,作為下次申請本補助計畫之審查依據。
六、申請時間與方式
1、申請期程:即日起至114年3月31日(一)止
2、申請方式:於申請期程內將【114年度USR共學與實踐社群補助計畫申請表】之電子檔案寄至USR計畫推動辦公室信箱:ntuausr@ntua.edu.tw。電子郵件主旨請使用:【USR共學與實踐社群補助計畫申請】計畫名稱_計畫主持人姓名。
七、重要時程
八、辦理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研究發展處、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推動辦公室
聯絡窗口:研發處 黃小姐 02-2272-2181轉分機1931
相關表單請參閱:114USR共學與實踐社群補述計畫雲端連結(另開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