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客家委員會112年度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勵補助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各項校內截止日依說明辦理,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說明:
(一) 獎勵補助範圍
(二) 獎勵補助項目及內容:
(三) 前揭整合型及個別型計畫,凡契合本會年度重點議題之研究者將擇優補助,其比率以不低於本案年度補助經費50%為原則,藉以鼓勵研提相關計畫內容。
(四) 同一申請人獲本會核定獎勵補助且支領有計畫主持人費者,原則以二案為限。
(五) 注意事項:
(六) 本案聯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