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研究發展處,前身為國立臺灣藝術專科學校之就業輔導室。民國八十三年本校改制為藝術學院後,因應校務發展需求,擴編為研究發展室;民國九十年八月奉准升格為大學,正式成立研究發展處。為配合本校長遠發展與研究推動需求,歷年逐步增設專責單位,包括學術發展組、研究企劃組、產學暨育成中心及臺灣文化政策智庫中心。
民國一百零九年,本處成功申請並執行教育部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並以責任編組成立「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推動辦公室」。民國一百一十四年八月,因應永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整合之趨勢,將「臺灣文化政策智庫中心」與「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推動辦公室」整合,成立「永續發展暨社會責任實踐計畫推動中心」,並正式納入校內組織編制,期望結合藝術專業能量,推動在地藝文發展,實踐大學社會責任,並與全球永續目標接軌。
使命與任務
研究發展處秉持「創新、合作、永續」的核心價值,作為本校校務發展的羅盤,整合資源並規劃長遠藍圖。透過 學術發展組 提升學術能量與國際交流、研究企劃組 規劃與檢視校務發展計畫、產學暨育成中心 深化產研合作與創新育成,以及 永續發展暨社會責任實踐計畫推動中心 落實USR與SDGs,全面推動校務發展。 本處的任務包括: